本报讯(记者刘建林 李彦斌)近日,山西省民政厅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《关于支持养老机构“开门办院”助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打开“围墙”,将专业养老服务资源向周边社区、家庭和老年人身边延伸,促进机构、社区、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。

《通知》明确了“开门办院”的阶段性建设目标,到2027年,培育一批“开门办院”试点养老机构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模式。到2028年,养老机构社会服务功能明显增强,服务半径有效延伸,与社区、居家的互动机制基本建立。到2030年,“开门办院”成为多数养老机构的自觉行动和常态化服务内容,养老服务资源的社区化、家庭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。

根据部署,山西支持养老机构有序开放机构设施,打造社区共享空间,常态化开展“乐享银龄”系列活动。鼓励养老机构的专业社工、护理员、康复师、护士、营养师等,定期为社区老年人,特别是高龄、独居、空巢等特殊老年人,提供探访关爱等公益性为老志愿服务。

此外,山西支持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能力评估、生活照料、康复护理、精神慰藉、紧急救援等“类机构”上门服务,设立“短期托养”或“日间照护”床位,实施“家庭照护者培训”,赋能家庭养老支持。通过组织银龄互助活动、开展“一老一小”代际共融、吸纳社会志愿力量参与助老服务促进代际社会融合。同时,同步推动养老机构社会适老化改造,开展适老用品产品场景展示、体验、试用、租售等服务。

责任编辑:肖天

编辑:王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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