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广网沈阳8月18日消息(记者白德彰 见习记者尹柏寒)8月18日,记者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县委宣传部获悉,针对网民反映“义县七里河镇杨户台村一养猪场粪水排入厂外土坑问题”,当地多个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,并对该案依法立案调查。
网民发视频反映粪水外排
据网民发布视频称,当地一家大型生猪养殖场排出的猪粪水排入厂区外一处天然土坑。该网民告诉记者,事发8月16日,进入土坑的粪水泛起白沫,气味刺鼻。该网民表示,自己是杨户台村村民,因村民日常饮用的是当地井水,所以担心污染影响到村民健康。
杨户台村村干部告诉记者,涉事养猪场实为义县新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,存栏量有上万头,目前相关部门已针对此事展开调查。
锦州市义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称,事发地点在杨户台村北山上。经初步核查,养猪场原本通过管道将发酵池处理后的沼液输送至田间,用于还田利用;但在输送过程中,管道出现破损。
“管道上明显有一道大口子,不像自然破裂,疑似人为破坏,所以公安机关也介入了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,当地已启动应急预案:一是调集厂区车辆将外溢沼液抽回;二是对沼液采样送检,判定其是否经过发酵处理、是否无毒无害;三是抽排完成后对残留淤泥进行清淤并同步检测。
涉事企业一年内三次因环保违规被罚

处罚决定书之一(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:义县人民政府官网)
锦州市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处罚信息显示,义县新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2024年连续三次因环保违规被锦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处罚。
2024年8月13日,锦州市生态环境局义县分局调查发现,该公司“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”,违反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。2024年10月,企业曾提出听证后又撤销。最终被罚款20万元;同日调查另发现,该企业厂区南侧3.3万立方米氧化塘已满造成溢流,污水流向大定河支流,未采取应急措施,造成了河道环境污染。依据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三条,企业被罚款2万元;2024年11月14日,执法人员再次发现该企业“私设明管,将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粪水直接排入厂区西南侧墙外土地内,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。”违反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三十九条。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罚款2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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